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报考。
3. 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要求:
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招聘优惠政策
(一)免试录用
1.免笔试:面向内地招聘不设笔试。
2.免笔试面试:凡是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参加一学期以上实习支教的内地户籍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且当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实习鉴定合格证书或证明,研究生毕业的(师范类),政审条件合格者,考青河县特岗教师时享受免笔试、面试优惠政策。
3.工资待遇
按照自治区要求,新招聘高中教师当年入编,学前、小学、初中教师三年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办理入编手续,新招聘教师本科学历的全年工资和财政补贴不低于9.9万元、大专学历的、不低于9.5万元、中专学历的不低于9.3万元。安排周转房、报销路费、报销探亲费、发放取暖费、发放班主任费、享受各类补助。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
2018年3月1日-2018年6月30日
(二)招聘方式
1.资格审查:请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本人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等,到招聘省市指定报名处登记报名,填写《青河县赴内地引进教师招聘签约登记表》,经审查合格者可参加面试。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面试: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后按学科在面试课题中抽签确定一个面试教学设计课题,在规定时间15分钟内当场书写教案;教案完成,交由相应学段的面试专家进行教案、试讲评分。
四、体检、政审
(一)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二)政审
青河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签订合同
新聘教师报到后,与青河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到青河县教育局人教办。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而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新招聘特岗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