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内地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4.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和教师资格要求:
(1)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2)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
二、招聘优惠政策
(一)免试录用
1.免笔试:面向内地招聘不设笔试,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学生国家通用语言及教育教学能力水平。
(二)福利待遇
按照自治区要求,新招聘高中教师当年入编,学前、小学、初中教师三年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办理入编手续。
新聘教师:所有新聘教师年收入不低于8万元。本科学历每月4721元,大专学历每月4659元。除工资外,年度考核合格的,根据单位考核等次还将发放8000-12000元绩效奖励。
享受35平米可拎包入住住房,报销路费,探亲费,取暖费,班主任费等各类补助,每年享受全民免费健康体检一次。
赴吉林省招聘教师: 王海珍
联系方式: 18997791578